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公司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评奖学年期间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科研能力强,在评奖学年期间无课程成绩不及格、补考、旷考或缓考等记录;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奖励类型及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评定标准:根据《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及《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普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及比例如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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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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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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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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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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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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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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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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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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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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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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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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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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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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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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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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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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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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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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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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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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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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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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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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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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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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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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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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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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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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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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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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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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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及比例如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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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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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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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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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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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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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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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排名进入前30%,且满足学业奖参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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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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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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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学业奖参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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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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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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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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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学业奖参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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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援藏计划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特殊工作要求
援藏计划、单考生、MBA、MPA、MTA、项目管理全脱产学习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且递交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生全脱产学习证明的,可参评学业奖学金。MBA、MTA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由所在学院(中心)按不低于学校专硕标准予以资助。
3.硕博贯通研究生(含光华博士创新项目)学业奖学金的特别说明
硕博贯通研究生项目(含光华博士创新项目),两个项目研究生均获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与各阶段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同步进行,凡获得2021年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均获得相应的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5000元/年,按月发放。
(四)硕博连读(博士)特别奖学金、优秀博士生特别奖学金、硕博贯通研究生(含光华博士创新项目)特别奖学金
1.硕博连读(博士)特别奖学金:硕博连读项目博士生获得12000元/年的特别奖学金。
2.优秀博士生特别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每月1000元,由各学院(中心)按不超过普通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年级的10%人数申请,申请“优秀博士生特别奖学金”的博士生必须至少满足《太阳成集团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所提标准。
3.硕博贯通研究生(含光华博士创新项目)特别奖学金:硕博贯通研究生(含光华博士创新项目)员工第1、2年奖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硕博贯通研究生第3年至第5年奖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年15000元。“光华博士创新项目” 员工第3年至第5年奖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年21000元。
四、评定工作时间安排
辅导员:10月11日-15日,学院辅导员清理本单位学籍异动情况,确定各年级在校生人数及名单;
参与评奖员工:根据学院评定细则的工作要求,15日中午12点前提交相关学术成果:
2019级和2020级科学硕士研究生金融专业相关的论文学术成果至辅导员处:纸质版本需提交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电子版本则从相关网站下载网络发表完整版本。
2020级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交金融专业相关的应用型科研成果电子版本,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至304922686@qq.com,同时抄送给辅导员。学院收集汇总员工评定材料后提交专家评阅。
10月15日,员工工作部根据学院确定的在校生基础数据,分配学院各年级学业奖助金计划。
10月16-19日,专家评阅科研成果
10月20-22日上午12点,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助金评定计划,实施学院奖助金评定工作,确定本单位奖助金获得者名单,学院在系统确认评奖名单。
注意:2021级硕士研究生从16日开始可开始奖助金评定工作并在系统进行确认。其他年级硕士研究生待专家评阅科研成果后开展。
博士研究生根据辅导员工作安排开展。
10月22日-10月26日,主页公示奖助金.无异议后,在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系统中提交评定结果,并将获奖员工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员工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对硕博连读博士生、硕博贯通研究生(含光华博士创新项目)建立“特别奖学金”退出机制,如硕博连读博士生、硕博贯通研究生(含光华博士创新项目)退出相应硕博连读或硕博贯通项目,取消特别奖学金获得资格。
2.员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答复后,员工仍有异议的,应在学院答复之日起5日内,向员工工作部(处)提出书面申诉。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21年10月11日